國家治理能力是衡量一個國家文明層級的重要指標,實現治理能力的現代化,是中國現代化歷史進程中一項戰略性任務。實現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是個系統工程,有著眾多繁雜任務,但其最重要、最緊迫要解決好的議程包括以下幾方面。
  處理好政府、市場、社會相互關係。政府、市場、社會三者關係是任何國家現代化過程中必須解決好的問題。我國30多年改革的核心,實際上就是一個如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基礎性、決定性作用的過程。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,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,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。市場不僅是決定資源配置手段,更是一種治理力量。一個市場不完善、市場功能不顯著的國家,治理績效一定是低下的。政府要剋制“管事偏好”,減少對資源的直接支配和配置,減少對微觀經濟的干預,把市場機制能發揮作用的領域交給市場。政府作為“看得見的手”不能成為“閑不住的手”,要通過切實轉變政府職能,形成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相互協調、相互促進的治理格局。
  政府與社會的關係,本質上是國家與社會的關係。社會先於國家、國家來源於社會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。政府作為社會的產物,在與社會的關係上,主要職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槳,是提供公共服務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,促進共同富裕。政府包攬一切、包打天下,是一種高能耗、低績效的治理陷阱。按照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重構政府與社會的新型關係,加快推進培育社會組織的步伐,才能建立起多元化、參與式社會治理模式,推進中國現代化進程。
  處理好政黨、國家、政府相互關係。從國家治理體系的視角看,中國治理體制的特點在於它是一種“五政治理”模式,即中國共產黨執政、人大代政(代議制之“代”、人民代表大會之“代”、 代表之“代”)、政府行政、政協議政、各民主黨派參政這樣一種國家治理結構。“五政”模式中,黨的領導是關鍵。世界上大部分執政黨都不是領導黨,中國共產黨既是執政黨,又是領導黨。在國家事務上,黨的領導是戰略性、方向性、政治性領導,即把握國家發展大方向和大政方針。這種“領導”,是一種政治掌舵。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政權機關,代表人民行使權力;各級政府履行行政和管理職能;政協融會民意民智,洞開新見;民主黨派共商國是,參與治理國家。
  “五政”治理模式為構建中國特色的治理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。但隨著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重大目標的提出,如何更好地處理政黨、國家、政府相互關係,特別是如何深化行政體制改革,切實轉變政府職能、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步伐,成為提升治理能力、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進一步認真解決好的重大課題。
  處理好法治國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相互關係。法治是現代國家政治現代化的重要標識。1997年十五大提出了“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”的目標,開啟了國家治理的法治進程。
  法治國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構成了“法治中國”建設的整體。“法治國家”的核心,是國家政治結構和治理方式的法治化、制度化;“法治政府”的核心,是強調政府權力的合法性來源,強調政府權力必須受制於規範嚴密的監督體系;“法治社會”的核心,是強調社會依法自治,並通過一系列方式構建公眾參與公共治理和監督的體系。
  在三者關係上,法治政府建設是法治國家的關鍵,它是法治國家建設的重心。合法行政,合理行政,程序正當,高效便民,誠實守信,權責統一是法治政府建設的核心要求。法治社會則是法治國家的基礎、支撐和條件,沒有公民和社會團體廣泛參與形成的法治社會,法治政府和法治國家建設都不可能。而法治國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的建設的核心任務,是置憲法於崇高地位,建立公眾對於法律的信仰,維護公民權利,以憲法和法律作為國家治理和公民行為的準則。
  處理好制度體系、組織體系、執行體系相互關係。制度體系是一個國家的治政法綱;組織體系是一個國家的科層結構;執行體系則是一個國家治理的營運效力。三者關係中,制度體系和組織體系居於核心地位。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到2020年“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”,“形成系統完備、科學規範、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”,在未來的6年中要實現這一目標,任務極為艱巨。執行體系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顯性系統。沒有良好的執行、實施和治理運作能力,再好的制度體系、再完善的組織體系也會形同虛設或事倍功半。
  處理好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相互關係。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是國家治理上的兩種思想方法。“頂層設計”是一種戰略籌劃、宏觀調控能力,表現為善於從戰略大局上運籌帷幄、謀篇佈局,擘劃大政方針和改革方案的分階段進程表。“摸著石頭過河”則是一種循序漸進、“尊重現實”的治理能力。從根本上說,國家治理的動力和需求來自於現實生活的變遷和發展,“摸著石頭過河”是對現實治理需求的診斷、把握和遴選。這種治理方式,主要表現為善於從現實發展中提煉治理命題、引入治理動力、確定治理任務,同時善於將成熟可行的治理探索上升為法規制度,及時將成熟可靠的改革創新上升為法規制度或全局性公共政策。把握好兩者關係,做到相輔相成,既是提升治理能力的條件,亦是提升治理能力的表現。(作者:秦德君 文章來源:學習時報)  (原標題: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最緊迫的議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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